中小企业获得的项目资金怎样进行财务处理

2024-05-19 19:23

1. 中小企业获得的项目资金怎样进行财务处理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小企业获得的项目资金怎样进行财务处理

2.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怎么入账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
1.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就不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缴纳问题。
(1)收到扶持基金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
(2)企业为招商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专项应付款--招商扶持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这笔款项计入“补贴收入”科目,如果计入补贴收入的话,不交营业税,但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计算缴纳所得税。
3、所以,既然政府以扶持基金的名义给公司拨款的,还是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比较好,既不交营业税,也不用缴纳所得税。

3. 使用企业发展基金购买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企业发展基金属于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
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即所谓的"送红股"。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上述用途中,没有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用途。因此请再次确认,是否可以用企业发展基金购买固定资产。

使用企业发展基金购买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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