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你怎么看待大数据杀熟客这件事?

2024-05-07 09:02

1.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你怎么看待大数据杀熟客这件事?

消费者协会点名大数据杀熟的现象,这种大数据杀熟就是根据你个人的消费习惯来给予你不同的优惠,每次都恰到好处的卡到你那个消费的点上面,让你买觉得有点贵,不买你又觉得不是那么的贵。
这种大数据杀手固然是信息时代不可避免的产物,但是有的表现的太明显了,这个也真的很过分,比如说给优惠券这件事情,这个就不能说是平台的问题,因为优惠券这本来就不是正常的营销手段,就是平台给人你这个优惠,你现在觉得很便宜,然后你入手了平台吸引,甚至说改变你的消费习惯,让你觉得订外卖从网上买东西是一个很平常的事情,很合适,然后你慢慢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平台给你的优惠会逐渐减少,这个没有什么办法,但是像打车使用的频次越高价格越贵,甚至说不同的系统价格不一样,这个就是真正的价格歧视了。
不能让价格歧视让大数据杀熟频繁的出现在我们身边,网络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信息平台,但是这个平台并不是让人们享受差别待遇,如果是因为优惠的事情,那这个是平台营销策略的问题,但是正常的服务大家应该是享受一样的,别人从这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是20块钱,我应该也是20块钱。反正对方10块钱的优惠券那是特殊活动,这个没有办法,但是你不能因为我经常打车,你就给我涨到25,这个就很过分了。
经常性的在这买东西,反而有可能价格更贵,经常性的使用这个软件,你的消费成本可能更高,比如说你买一些视频会员的时候,刚开始很便宜,几块钱一个月,但是到后来你发现自己的账号几乎没有优惠了,因为你经常用平台已经认定了你已经养成的消费习惯,就算贵你也还会买,这个就是一种大数据杀熟。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你怎么看待大数据杀熟客这件事?

2.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对于大数据杀熟我们该持什么态度?

大数据杀熟,是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向已消费的过往消费者推荐相关的同类型产品,潜移默化地影响消费者的购物选择,其中的重复信息和失真信息困扰消费者的日常消费选择,个人力量难以撼动技术算法的推送。

善用大数据,而非滥用商家为了促进销量,平台为了促成高的交易额,往往采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向消费者推送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根据浏览记录生成的推荐机制,虽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消费者的购物需求,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些商品不是必要的,甚至买过之后体验不佳,不打算再次购买,这些信息并没能传达给平台,还是一如既往地推送相似信息,造成消费者的选择困扰,被垃圾信息围绕。所以,大数据的使用应该支持,但大数据的使用应掌握好度。

将大数据的算法进行智能升级,匹配出更加适合于消费者的自由选择的算法,是平台的当务之急。
面对侵权行为,积极维权当前大数据杀熟,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方面是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消费主动权,另一方面,大数据带来的信息泛滥乃至失真,商家刷单、刷好评等都以非正当竞争的手段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乃至选用了质量不佳的产品侵害了自身权益;而这样的错误示范蔓延,也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复存在。

所以,面对侵权行为,消费者要积极通过12315等平台进行举报,积极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共同打击违规行为,抵制大数据杀熟的行为。
信息茧房的奠基者,应当给予监管大数据杀熟的导致的结果之一便是信息茧房,信息茧房指的是人们被自己感兴趣的、关注的信息所“束缚”住的生活状态,大数据杀熟便是信息茧房的编织者之一,作为信息的提供者,需要树立公平竞争的观念,这同样需要有关当局对信息提供者予以监管,中消协的点名很好地表明了其监管的态度。

3.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说了什么?

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近日,中消协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提出,加强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消协指出,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交通出行、旅游住宿、订餐外卖、网络游戏等生活消费领域都出现了大型平台企业。
这些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了价值。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扩展资料:
中消协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经营者应加强自律,切实承担应尽义务和责任。具体而言,中消协认为,网络经营者的算法应用应当做到坚持全面客观,反对片面诱导;坚持公平公正,反对消费歧视;坚持诚实守信,反对欺诈、霸凌;坚持正确导向,反对错误观念。
二是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加强算法应用的有效规制。其一是加强机构设立和立法规制。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中,建议增加算法应用的相关规定。其二是加强监管协作和机制建设。其三是加强司法解释和判例指导。其四是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经纬-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建议增加算法应用相关规定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说了什么?

4. 关于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一事,你有何看法?

中消协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则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中表示,有些经营者利用算法进行价格歧视,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新老用户制定不同价格,会员用户反而比普通用户价格更贵;二是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三是多次浏览页面的用户可能面临价格上涨;四是利用繁复促销规则和算法,实行价格混淆设置,吸引计算真实价格困难的消费者。这类算法造成选择性目标伤害。
其实,大数据杀熟这个现象一直都存在,但是没有哪一家是承认的,一旦被用户发现就说是程序错误。比如之前有用户发现自己是某点餐平台的会员用户,但是配送费居然比普通用户还贵,也有用户反馈,用不同的账号浏览同一家酒店,价格居然不一样,而且这个价格是根据手机型号来匹配的,手机越贵的看到的酒店价格就越贵。

尽管大数据杀熟还属于坊间传说,现在中消协已经出手整治了,代表这确有其事。针对这个现象,我想说的是“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并没有过时,希望互联网大头们眼光可以长远一些。对此,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顾客就是上帝”这句话并没有过时大数据杀熟就是在伤害用户,他们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因为现在还没有可以替代他们的企业,但是一旦有这种企业出现,我敢保证他们会被无情地抛弃,所以好好珍惜你的用户吧。

二,希望互联网大头们眼光可以长远一些互联网公司集齐了国内优秀的青年才俊,居然是用来伤害自己人的,这么厉害为什么不想着在技术上超越其他国家,立足国际市场呢?所以,有点格局吧。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

5.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商家究竟是怎样利用大数据杀熟的?

频频发生的“大数据杀熟”问题引发中国消费者协会关注。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呼吁网络经营者的算法应用坚持公平公正,反对利用消费者个人数据画像实施价格歧视,并建议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中,增加算法应用的相关规定。


“大数据杀熟”问题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南都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已有多个部门发布相关规定或表态,对平台企业“大数据杀熟”进行规制。
2020年8月31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首次针对在线旅游领域作出了明确的监管规定。针对备受争议的“大数据杀熟”问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该《暂行规定》已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有专家向南都记者表示,这一规定正是在回应“大数据杀熟”问题。比如,第十七条第一项提到“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交易条件”,指的是平台基于“用户画像”实施价格歧视。

中消协建议相关法律增加算法应用相关规定
中消协表示,一些平台企业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存在大数据杀熟、网络搜索竞价排名推荐、刷好评隐差评使评价结果呈现失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其背后的核心是互联网平台对算法技术的应用,如推荐算法、价格算法、评价算法等。

中消协指出,有些经营者利用算法进行价格歧视,包括对新老用户制定不同价格,会员用户反而比普通用户价格更贵;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多次浏览页面的用户可能面临价格上涨;利用繁复促销规则和算法,实行价格混淆设置,吸引计算真实价格困难的消费者。“这类算法造成选择性目标伤害。”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商家究竟是怎样利用大数据杀熟的?

6. “大数据杀熟”频发,中消协有何建议?

“大数据杀熟”频发,中消协建议,切实加强算法应用的有效规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加强机构设立和立法规制方面,中消协表示,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中,建议增加算法应用的相关规定。
一是国家设立算法伦理专门机构,负责算法应用伦理、规则、标准制定及不公平算法应用调查、处理等,并指定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加强对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
二是明确算法应用结果一致性要求。规定算法搜索结果应同时呈现公共选项,即所有用户运用同样的搜索方式,应可得到相同的结果。且相关结果应作为优先选项推送,保障消费者有效便捷获取。
三是保障算法应用的透明、公平、诚信。明确经营者使用算法应做到可知、可查、可逆。发生争议后应肩负提供算法、后台数据及进行说明的义务。做到算法应用的可验证、可解释、可追责。
四是明确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强化算法实施方的举证责任,明确其伪造、篡改证据的责任和后果,解决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的困境。

扩展资料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
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会上,中消协表示,根据消费者投诉和有关调查报道,网络领域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算法应用问题主要包括推荐算法、价格算法、评价算法、排名算法等,带来新老用户价格不同、虚假评价、竞价排名等问题。
中消协表示,一些常见的网络消费领域不公平算法应用具有技术性和隐蔽性,消费者很难通过个体力量与之抗衡。如果任其无序发展,一方面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竞争,另一方面也会使消费者面临数据算法压榨,成为技术欺凌的对象,甚至被算法扭曲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大数据杀熟”频发 中消协建议加强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

7.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

是的,近日,中消协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中消协指出,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交通出行、旅游住宿、订餐外卖、网络游戏等生活消费领域都出现了大型平台企业。这些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或服务,为社会创造了价值。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比如,网络游戏抽奖概率不明、大数据杀熟、网络消费促销规则繁复、网络搜索竞价排名推荐、网络直播推送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刷好评隐差评使评价结果呈现失真、平台采用算法限制交易等。这些问题的背后,核心是互联网平台对算法技术的应用。

扩展资料
中消协指出有些经营者利用算法进行价格歧视:
一是对新老用户制定不同价格,会员用户反而比普通用户价格更贵。
二是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
三是多次浏览页面的用户可能面临价格上涨。
四是利用繁复促销规则和算法,实行价格混淆设置,吸引计算真实价格困难的消费者。这类算法造成选择性目标伤害。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经纬-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建议增加算法应用相关规定

中消协点名大数据杀熟?

8. 如何看待北京消协杀熟榜?你经历过大数据杀熟吗?

我相信大家都不愿意被“杀熟”,因为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最基础的信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遭遇“杀熟”还能有所察觉,可是,如果“杀熟”也出现在网络上,出现在信息流里,我们一个个被大数据“杀熟”而不自知,那该如何是好呢?
不得不说,大数据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可是,大数据也掌握了我们的重要信息,从某个角度讲,我们每个人在网上的每一次点击和购物行为都会留下痕迹,通过大数据汇总商家便能掌握消费者的个体画像,从而为“杀熟”提供了便利。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极具隐蔽性,很难举证。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某app的老用户,它推荐给老客户的消费单子和新客户是有差异的,作为新客户可能200元就能搞定,而你作为老客户却需要240元甚至更多。但这些你如果不会货比三家是发现不了的,因为你已经习惯了、熟悉了、信任了它的推荐。于是乎,你被“杀熟”了。
有位朋友喜欢旅游,也没少住酒店。他很早就发现了类似“杀熟”的行为,后来就学聪明了,订购酒店房间时,一般都会通过多个平台就行对比,哪个便宜用哪个。
其实,我们经常用的手机套餐也有针对老用户的特殊歧视,以前有些套餐只针对新用户开放,而你作为老用户明明知道还有更便宜的套餐却用不上,你说气人不?
话说,你经历过大数据“杀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