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淡水的区域发展

2024-05-17 10:13

1. 惠阳淡水的区域发展

经历改革开放十多年的淡水镇,已建立起高效能的有利投资办实业的管理机制,相继制订出一系列支持发展工商业的优惠互利政策,从资金到项目审批,到用地用水用电,人才招聘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等各个方面都作了倾斜和规定,淡水已成为国内外众多工商人士共同参与建设的新兴城镇。美国、日本、港台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包括东风本田汽车、联想电脑等二百多家外资企业相继在淡水扎根发展,使淡水城镇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目前全镇已创办工商企业1200多家,从业人数10万多人,建成工业厂房100余万平方米,工业拥有食品、服装、机械、电子等24个行业,上了一批投资超千万元的工业项目,70%以上产品实现外销,初步形成了以工业为主导,一、二、三产业并举,外引内联一起上的多层次、多模式、多元化的外向型经济格局。淡水,这片极具开发潜力的宝地,随着全镇83平方公里现代化滨海城市规划的加紧实施,必将以她独有的风姿吸引着更多的投资者前来创业圆梦,在二十一世纪的大亚湾畔放射出璀璨夺目的光芒。惠阳区临山靠海,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有金果湾乡村俱乐部、大甲岛、沙田温泉、银瓶山等旅游景点。另外惠阳是不少名人的故乡,如港星陈小春、钟汉良、邓英敏等,近代名人高恬波、郑士良、邓仲元、邓承修等。这里还有叶挺故居、叶挺纪念馆、邓仲元故居、邓承修故居等人文景点。历代古迹有淡水祖庙、淡水八景等。历史由来 惠阳市区淡水因古井得名,宋末年间,淡水只不过是一个人口稀少的小墟,叫“上墟”。自从古井开凿之后,小镇人口才逐渐增多,到了乾隆初期,淡水才形成较大的集镇,并改名为“淡水墟”。 关于古井的传说,由于有着官方的记载,因此对当地人而言已不再神秘。据《惠阳县志》,古井平面呈不规则形状,沙底、井栏用石构筑,长约8米,宽6米,深约1.8米。井水冬暖夏凉、清澈见底、源源不绝、四季常溢、水清且淡,故名“淡水古井”。 传说某年大旱,一农夫戽水灌田。中午骄阳似火,其妻往田里送粥。途遇一蓬头垢面、步履艰难的老翁向她讨粥充饥。见他可怜,妇人遂舀粥给他。老翁喝完粥后,递给妇人一节竹筒,便转身而去。农夫饥肠辘辘,正等粥喝,不料其妻只送来一节竹筒。听了妻子的叙述后,农夫大怒,将竹筒掷出数丈远,骂道:“此废物耳,何用之有!”忽然,竹筒落下的地方,水声哗然,泉水自竹筒源源不断地涌出。农夫这才知道老翁是仙人。后来,人们因此在这里筑成此井。在邓承修写成《淡水八景诗》之前,相传有人在古井里看到只能在海水里生存的青鳢鱼,于是就有了“古井连通东海殿”之说。 岁月如梭,当自来水厂的水管取代了古井之后,古井自然成了经济发展浪潮下的淘汰品。上世纪90年代末,古井一带的土地被征用建成今天的体育馆和游泳馆。

惠阳淡水的区域发展

2. 惠阳淡水的相关新闻

《惠阳区淡水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初步方案)(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已出炉,正式的《保护规划》将于4月底出台。   一轴两带四片区多节点  惠阳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保护规划》中对淡水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范围,是根据清末的淡水镇格局来划分的:南起崇雅路,北至东门街,西起淡水河,东至白云五路,总面积约76.58公里。其中,核心保护区北起东门街,南至崇雅学校,西起淡水桥头市场,东至白云五路,面积约41.2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区以外的街区范围,面积约35.38公顷。根据《保护规划》,核心保护区划分为“一轴、两带、四片区、多节点”的空间结构。其中,“一轴”为古镇历史文化主轴;“两带”为民俗文化体验带、名人文教展示带;“四片区”为传统商业区、祖庙文化区、客家民居区和名人文教区。  将重点展示一批历史街巷  《保护规划》介绍,淡水历史街巷多形成于清代,以传统商业街道和生活巷道为主,主要集中在桥头市场附近。历史街巷十分发达,呈现格网状。街巷格局保存较好,部分街巷仍保留青石板,50米以上的历史街巷有67条。大鱼街批发商、零售商贩较多。杂货街主要经营苏杭布匹商店、山货竹木,中间许多摊档经营日用杂货。泰和街零售商贩较多。三盛街是苏杭布匹商店集中地。对于淡水老城区的街巷保护整治,将根据街巷的历史价值、沿街建筑风貌保存情况以及文物古迹和优秀历史建筑展示需要,确定杂货街、猪行街、猪行东街、猪行街二巷、九头王街、梁屋坪一巷、梁屋坪三巷、塘边村、祖庙前街、泰和街、大鱼街、米街、水巷街、正义街、潘屋巷、牛磅街、东门街、山字头等历史街巷为重点展示历史街巷。严格保护该类街巷的名称、走向、宽度和长度,保持街巷空间连续性和风貌完整性,保护正义街、米街等历史街巷的青石板铺装,恢复其他重点街巷青石板铺装,整治修复沿街建筑传统风貌。10处文保单位“修旧如故”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淡水老城范围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0处,分别是文昌庙、崇雅书院、壶园、邓仲元故居、淡水祖庙遗址、邓氏宗祠、魁星楼、广义会馆、两秀新居、珍合楼,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历史建筑104处,涵盖庙宇、民宅、宗祠、会馆、书院、茶楼等多种建筑类型。《保护规划》提出,对于淡水老城区内的10处文物保护单位,应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严格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风貌及环境,维修应在专家指导下进行,做到“修旧如故”,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对于104处历史建筑,则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等。